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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上添金(36)

作者:酒吞北海 时间:2024-05-02 08:07:15 标签:暧昧 因缘邂逅 年上

  “没等久吧?”任锦欢上车后问他。

  “没呢,刚才还跟那几位阿姨唠我什么时候还清债,你就来了。”

  任锦欢不知道上下文,墨镜又遮住了对方神情,没听明白,金向棠也不打算解释,忽然瞥到他头发上沾了根掉落的银杏叶柄,于是提醒他。

  “哪儿?我看看。”

  可他没打开遮阳板的化妆镜,却是自然探身,凑近到金向棠面前,对着墨镜专心寻找。

  金向棠微眯双眼,凝视这张若无其事的面孔,目光稍稍下移便瞅到敞开大衣里细窄腰身,任锦欢找到了叶柄,伸手去拈,羊毛衫下摆随着牵动往上滑,单向镜片起了很好遮挡作用,如同朦胧屏风,隔着一方的打量与一方的故意,等到收尾时,又像什么都没发生。

  恍神过后是无可奈何的闷笑,金向棠在之前感叹里加了补述——江南虽好,但是多妖。

  车子开到五道营胡同入口,红门灰砖的老北京风铺面而来,两人一路步行走往深处,头顶上不时响起嗡嗡鸽哨,自行车从身边驶过,“吱呀吱呀”里夹着清脆铃音,路道旁的店铺大都文艺小资,坐落着猫咖、西餐厅、瓷器名品店等,一个大爷在长椅上自得自乐拉着二胡,别有一番闲情逸致。

  金向棠对这些已是轻车熟路,任锦欢则是慢走细瞧,刚来北京时他到过这里,但那会儿人太多,没记住什么,现下倒发现此处洞天的精妙。

  “诶,难怪你那双鞋好看,原来是有文化底蕴加持。”据金向棠说,皮鞋是在胡同一家老牌店定制的。

  金向棠乐笑道:“到底北京文化博大精深,才能俘虏你这个精挑品味的南方人。”戴着墨镜说起这话,给人感觉清趣不羁。

  见他拿南北差异调侃自己,任锦欢怡然回应:“如果你穿老北京布鞋也好看,那我就认同。”

  拐了三个弯,终于到达鞋铺,店面一分为二,左边制鞋,右边作西装旗袍成衣。

  老板是金向棠父母的老相识,金向棠喊他汪叔,熟稔打着寒暄,并将任锦欢领到跟前说明来意,让他帮忙做得仔细点。

  汪叔笑呵呵说没问题,选完款式,朝里吆喝出一个十七八岁的男生,嬉皮笑脸,披着新中式马褂,是汪叔侄子,来打零工。汪叔骂了他几句,让他别吊儿郎当,给客人量尺寸认真点,他懒洋洋说知道知道,皮尺绕着食指甩成风车。

  任锦欢坐在红木板凳上,听那男生叭叭贫嘴,一边唠中西皮鞋工艺,一边抽出皮尺隔着袜子左量右量,他说叔叔是个老古董,现今到处都是脱模量脚,甚至3D扫描技术也有,哪还用的上尺子。话咕噜得飞快,像是贯口表演,每量一下都要说点谱,任锦欢就当听了场免费相声,只是小零工做事不稳重,皮尺在脚板处滑来滑去,让他觉得痒。

  金向棠独自来到右边成衣区,拣了件西装在镜前比划,汪叔与他介绍定制讲究时,他眉眼扫向镜内,不经意窥见到任锦欢,正捏起膝盖处裤线,将裤腿往上提了几厘,红色软尺贴紧裸露肉肤,在脚腕处缠了一圈,仿佛盘了串红玛瑙,男生费了五秒才读准数,实在笨拙。

  大半神思就这样被牵到镜子里。

  之后定脚型,碳笔沿着脚的外缘走出轮廓,金向棠注意到任锦欢有些僵硬,似乎笔尖触感令他不舒服。零工三心二意,碎话还多,总给人感觉要出错,果不其然,在描左脚时,碳笔头打了个滑,一下子戳到脚心,任锦欢不禁冷嘶一声,白袜子留了道黑。

  金向棠干脆转过身。“汪叔,你这小侄子不是来打工的,是专门来砸你招牌的。”

  汪叔是个暴脾气,揪着小零工的衣领,给了他后脑一个“大板栗”,说没学会走就想飞,天天溜嘴皮子,明天就给滚回家。

  任锦欢说没关系,袜子回去洗洗就行。

  “还没量完呢!”男生捂着脑袋嚷道。

  “倒腾了半天你还好意思说!”汪叔骂他,问差哪,还剩左脚腕围。

  金向棠没有多言,直接将皮尺从男生手里拽出来,蹲下身子如法测量,裤脚挡着视线,他便腾出左手,握着对方脚踝捋开布料,然后听到上方微微吸气声。

  他也意识到了。

  目光上移,看到那双手紧紧抓着红木方凳边沿,而指尖已经泛白,再往上,是那双眼,有紧张,有难为情,还有殷殷。

  这样的反应都抛给了自己——金向棠敛下眼眸,读出量数,费了十秒。

  【作者有话要说】

  三次元稍微可以喘口气了~~

  这章本来结尾应该还有一部分情节,但好久没更,先发了再说,后面看中章字数要不要再拆。

  最近周围很多阳了,大家注意安全哟~

 

第30章 缘至心灵>>21(下)

  鞋子制作得俩月,离开店铺后,金向棠问任锦欢中午有没有想吃的,一道小冷风吹过脸颊,任锦欢拢起胸口衣扣,说有点想回家煮火锅,“不过备菜洗盘子太麻烦。”

  金向棠信步朝前,带他走到暖阳下,轻巧道:“小事,我买了洗碗机。”

  两人去商场采购好食材与底料,回了金向棠的家。在等待水烧开的过程里,金向棠切着冬瓜片问他,你看看,这么厚行不行。任锦欢冲掉手上洗手液,走过来看他每片切得等长等宽,复制粘贴似的规规整整摆在一起,评价道,很有你们工科生的风格。

  金向棠乐道:“我切菜还凑合,烧菜一般。”

  “你在国外那么多年,厨艺没点进步?”

  “大部分都是工作餐,在家的话怎么快怎么来,中餐很少做,基本是炖菜煮面饺子。”

  “你还挺好养活。”任锦欢靠着大理石切菜台,眼睛带笑道。

  雾气自电水壶口慢慢蒸出,伏在瓷砖上,仿佛墙壁在出汗。金向棠将一只生虾虾线剔除,一丝不苟的样子,与工作时无异,任锦欢端看他手上动作,原本挽起的袖子有下滑趋势,便慢条斯理替他重新挽到臂弯处,温软道:“今天豆腐买多了,我做道无锡菜给你吃好不好?”

  冷水浸过的手指很凉,给飘来的柠檬香气加了冰镇效果,是洗手液味道,覆盖住虾壳中的海味,金向棠拿着剪刀,剪下去时觉得刃边起钝,仿佛连空气都难剪开,他淡淡笑说,行,让我见识见识。

  烧的是“镜箱豆腐”,每块中央挖出小洞,塞入拌好酱料的肉馅虾仁,是个精细活。任锦欢怕金向棠吃不惯南方甜口,糖只放了一半,但风味不损,金向棠尝后惬怀感叹:“你这是害我,曾经沧海难为水,以后我还怎么吃我的炖菜?”

  “你怎么老想着炖菜,能不能在吃上有点追求。”任锦欢将热水添到火锅里,半真半假嫌弃他。

  金向棠扯起嘴角,看着他背影笑了会儿,但很快神色转为平静,叹道:“不行啊,我明年回美国,还得继续靠它。”

  壶嘴中的水柱有一瞬似要断裂,但两秒后恢复如初,任锦欢微微施力将水全部倒出来,什么话也没说。

  客厅有处小茶几,两人将火锅摆上,逐一下食材,中途聊起各自读书时代往事,金向棠也说起他的未来创业计划,任锦欢坐在地毯上,听他那些梦想蓝图,偶一侧头都能看到他眼里光芒。无论何时,这人的底色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践行者。

  金向棠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洋酒,Clynelish,威士忌种类,问他要不要来点。火锅里是食物蒸煮冒泡声,香料与水汽扑扑上窜,任锦欢眼睛被熏得有些热,总觉神经也跟着迷离迟钝起来,摇头柔声道:“我不大喜欢洋酒,过去唯二两次去酒吧,都没留下什么好印象。”

  金向棠偏头看他,声音中有戏谑:“在我这,你怕出什么事?”

  他最终还是接了过去,因为瓶身图标是一只踱步黑猫,瞧着有点可爱,没有攻击性,不像烈酒。可仅仅喝了一口,强劲的辛辣感让他不敢继续了。

  金向棠听完理由,轻笑说:“Clynelish在圈内被称作‘凶猛的小猫’,你居然也会被它温顺外表骗到,看来以毒攻毒没错,只有你的同类能治你。”

  任锦欢不恼不怒,从他手中拿回酒杯,饮下第二口,目光莹然:“刚刚确实被骗了,但这回,我是自愿的。”猛烈的酒精感仍停留在喉中,国内初次见面那晚记忆恍惚浮于脑内,“你那天喷的什么香水,想再闻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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